新加坡PR要服兵役多久?
根据2017年修订的第481章(第1节),所有永久居民都有在年满35岁时服满两到三年的兵役的义务; (1) 对于年龄介于16至19岁的男性永久居民,必须在年满18岁时入伍并服完两年义务,但服役期可因身体状况而延长。若选择缴交高额保释金代替服兵役,则必须服48个月守备军役(PTE) 。 (2)对于年龄介乎16岁至六十五岁的女性永久居民,必须在年满17岁时参加民防部队的面试,并在符合条件时参加为期四个月的训练课程。
如果申请者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以免服兵役或延长期限,这些条件包括: • 有服兵役的特殊需要 - 如果申请者作为专业人士被国家机构聘用,例如卫生部、移民局和海军,则需要提供证明,阐明为什么需要他/她履行一般非军事服务的职责,以及为什么该职位没有合适的人选填补。
• 从事高利润职业的需要 - 在投资者准证计划下获发通行证的高利润专业申请人,可免服兵役,前提是他们的就业合同在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且薪资水平达到以下条件: 对于公民及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 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父母双方均为公民并且持有有效护照; • 母亲是公民并且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援;或者父亲和母亲都是公民并且是未婚且经济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