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永居如何取消? 1、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是可以放弃的,也就是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根据《香港移民条例》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退回身份。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一旦放弃香港身份,则不能再以香港居民的身份回港。
3、想要取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需要申请人本人办理,不可由他人代办,同时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原件。 若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也可授权其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4、除了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外,申请人还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并将公证书交予移民局审核。
5、移民局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的60天内做出决定。如果申请人被批准取消香港身份,移民署会发出取消身份证明书;如申请人不被批准,移民署将说明理由。
赞同 827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4/5/31 6:25:03 香港永居(也称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用于香港永久性居民证明自己国籍和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在香港地区用于办理各种公共服务和事务,相当于我们内地的户口,是内地人取得香港特区居留权的最重要证明,也是申请中国香港护照必不可少的条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港人在港定居的最直接证明,一旦你取得了这一证件并居住在香港,原则上你不能退出中国国籍;如果想要回内地定居,则必须注销香港永居。
所以办理香港永居退出中国国籍必须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已取得外国护照,已加入该外国国籍;(须递交外国护照的有效复印件及经中国驻该外国使领馆认证的复印件)
2、已年满18周岁(即取得外国护照时已年满18周岁);(须递交身份证原件及有效复印件)
3、已移居外国定居。(须递交书面申请(可下载),并注明取得外国护照是加入外国国籍还是外国定居)
办理香港永居退出中国国籍所需要的材料有:
1、书面申请书(可提供格式,必须英文填写);
2、有效外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至香港回归路政署入境事务处永居(香港岛北角马宝道40号入境事务大楼)。
2、入境处收到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和调查,然后通过电邮或者邮寄等通讯方式,通知申请人参加“安排”(相当于询问笔录)。如果申请人未满19周岁,需一同参加安排人员为申请人的父亲或者母亲,或申请人的监护人。
3、申请人收到安排通知后,准备参加安排。安排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自愿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申请人已年满18周岁并且加入外国国籍”、“申请人已在外国定居”等,安排完成之后,申请人会即时收到“安排确认(Conformation of Arrangement)“文件。申请人取得“安排确认”文件后,即可申请换领新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前往入境处提交以下申请所需文件,换领新的香港身份证:1)载有申请人照片的表格:申请换领身份证(表格 INL.06);2)“安排确认”文件(正本);3)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外国护照的正本及真实复印件)。
5、入境处收到所有申请文件,确认申请文件真实有效,无其他不良记录,即可签发新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凭回执前往入境处领取新香港身份证。
特别注意:自新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签发之日1年内,申请人必须向香港警务处申请注销其有中国居民身份的签注,否则新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会自动失效。办理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文件到香港警务处:1、有效新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及真实复印件);2、申请人现持有“有中国居民身份的签注”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在中国内地居住,可以在中国任何公安局获取,无需回港办理)。
赞同 192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5/2/10 2: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