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有签证吗?
一、什么是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是发给已经批准移民申请者去美国定居的签证,申请人必须在入境前取得移民签证方可前往美国。 二、如何获得移民签证 1986年移民改革和Control Act把移民局从原来的商务部分离出去,成为独立的政府机构。根据法律,移民官员不能从事任何可能影响申请处理过程的商业活动。所以,他们不能与任何形式的移民咨询公司做生意或委托其做任何事情。
2003年开始移民局采用新签证系统(Immigrant Visa System)取代了旧的移民申请程序(旧程序见下文中的“过去的方法”)。现在,所有移民申请都通过新的签证系统来获得结果。 目前,移民申请的处理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一、按照以前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在美居住并正在等待审批,那么该申请按"Current Cases "处理. 二、在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未结案的移民申请都是按"Pending Applications "处理的;某些人例外,如以难民身份申请的。这些人的申请则被归进"Processed Applications for Naturalization"(PAN)类中;还有一些人的申请则是按"Processed Asylum cases"处理的。 三、如何处理? 在你的案子到达领事馆之前,它先被送到一个叫做"CSC/NVC"(Civil Surgeon/National Visa Centre)的地方. CSC/NVC首先会检查申请是否完整,然后向领事提交一份包含下列内容的报告:a. 护照信息 b.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关系 c.移民类别 d.申请人目前的居住地 e.申请人和受益人生平的简单经历 f.对领事可能提出的问题的简短预测 g.是否需要医学体检 h.体检的地点 i. 是否需要打指纹 j.何时需要,何地打 k.是否需要背景核查 l.何时开始 m.费用 他们还必须提供所有的出生公证以及申请人所有的I-94记录等所有材料复印件。
四、领事馆收到申请后,他们会进行初步审查,看看是否有必要进行更多的调查。如果领事决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他们将通知CSC/NVC,并要求补充更多的资料。这些补充的资料包括: a.移民官需要的任何其他文件 b.所有家庭成员的信息及出生证明公证书和复印件 c.所有未婚子女抚养权证明的公证书和复印件 d.移民法第7513条所规定的全部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经过认证翻译成英语的副本
五、当领事馆完成他们的调查之后,他们将根据申请人的状况决定是否给申请人签发移民签证。 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而领馆又认为没有必要拒签整个申请的话,他们就会为符合条件者签发移民签证,但是,对于申请人的某些事项,比如犯罪史和移民历史的询问却不会停止。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的移民签证将在他/她到达美国的口岸时由海关官员予以盖章生效。当然,也有少数情形下,比如说,申请人在国内已经有孩子了,但孩子还没有办理移民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移民签证将不与其父母的签证同时签发。这样,当孩子拿到签证后才会出发去与美国父母团聚。 有时由于种种原因,领馆在发签证时会附加一些条件:例如,有些申请会在签证上注明"conditionally approved";也有些会把批准信放在另外一个单独的文件袋里一起发出。这些情况往往是因为: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有重大遗漏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影响了使领馆的判断等等, 因此要等到申请人补足材料才能作出最终裁定。 对于这类案件,申请人应尽快补交材料,否则就会因逾期被拒。 六、注意! 如果你的案件被附有条件地批准,请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点: 你必须马上按要求补齐材料 第二点:在你补齐材料以后,你仍然有可能面临再次面试的危险 第三点:如果你补齐的材料仍无法达到使领馆的要求,你必须及时做好撤案准备 第四点:如果你的撤案准备还未就绪,你又收到了领事馆寄来的签证,那么你就要及时联系使领馆说明情况,以免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