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签证多次往返?
在1973年以前,比利时实行的是不同的入境政策: 持有欧洲经济区护照(包括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奥地利和挪威的护照)的人可以不经入境许可而进入比利时. 持其他任何一种欧洲护照的人都必须获得入境许可才能进入比利时; 而来自非欧盟国家的非居住外国人则必须事先得到入境许可后才能进入比利时. 在这种状况下,所谓的"多次入境签证"(multiple-entry visa)是根本不存在的! 自从1973年起,比利时就对所有国籍/地区的旅客取消了出入境限制. 所有外国人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获准入境: (a)有足够的钱支付旅游的费用及回程的交通费;以及(b)有适当的旅行证件. 如果您满足上述条件的话,就可以从任何地方去访问比利时,而且不需要预先申请入境许可了!
自1985年开始推行电子签证记录后,目前只有美国公民可以享受到无限次入境的权利:他们只要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入境时出示有效的美国护照,就可以不受次数限制地多次进出比利时。其他的外国人士虽然也可以像1973年前那样无限制地进出比利时,但是,如果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探亲访友或学习、工作等目的的话,他们在首次进入比利时后就必须要在边境警察局办理“过境登记手续”。这个手续非常简单,只要出示护照和最近一次离开比利时的登机牌就可以了。不过这只会被记入你的个人档案,不会影响到日后你再次出入比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