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文签证干什么?
在日华人大多都知道,日本有一类“绿卡”是永住许可。虽然和国籍不同,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享受的待遇和国籍是一致的。 除了永住之外还有另外两类在留资格——定住者和长期居留者(高度专家・高级经营管理者)。他们都可以在日本生活和工作,但没有永住的诸多权利。 在我看来,这三者的差别主要在于申请时条件的不同。
1、定住者 这个身份是日本政府给予外国人的特别优待,可以理解为“特权在留者”。2015年有统计显示持有这个在留资格的外国人约有46万人(超过日本人口0.3%的规模)。其中7成以上都是中国的中国人。 从1982年开始发放到现在已经快40年了。
当初是为了给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的日本国民提供方便而设定的。因此获得这个在留资格的条件相当严苛,需要申请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与持有永住或者日本人配偶者等身份的人结婚; 因与日本国籍以及永住者有血缘关系而被认可是家庭成员; 因与日本人或者永住者结婚而在日本国内居住并且作为家庭成员生活; 原为日本国籍但是丧失国籍; 在过去五年中累计在留时间达到三年且持有留学在留资格或定住者在留资格。 对于后两条来说,想要通过留学或者定住者的方式拿到“特权在留卡”是比较困难的事情。当然如果你能在这之前拿到日本的永住或者日本人配偶的身份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所以从历史上来看,这基本上是一个只给中国公民的“特殊福利”。
2、高度专家/高级经营管理者 这两者属于“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一类和二类。原则上只要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 A、拥有硕士以上学历 B、在日本国外被认定有相当于本科学历的人才 C、有5年以上的相关经验 D、日本语N1水平(高度专家的特定专业除外) E、日本语交流能力一级(高度专家的特定专业除外) F、日本政府认为有必要认可其才能的其他情况 因为A/B选项对学历的要求比较高,而且还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认定。C/D选项对于年限和经验都有严格规定,实际操作起来很难达成。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符合这一类别的人都来源于E/F两种情况。 所以本质上来讲,这个类别跟一般工作签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类在留资格的存在呢?
第一点是上面提到的,为了给予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的日本人以便利。 第二点是在1986年放宽签证政策的时候,为了防止一些素质低下的劳工群体来到日本影响社会秩序而设立的。 第三个原因是给日本企业引进技术人才提供便利。 第四个原因则是现在大家普遍认为的原因,即用来填补短期滞在的空缺。因为短期滞在每次最长只能待两年,如果来日本工作的目的只是单纯的来赚钱那么其实并不太适合这一类签证。而高度专家/高管这类签证则正好可以在两年之后续签,从而继续留在日本发展。这一点也跟定住者比较类似,都是为了能在日本长时间的生活下去。
3、长期滞留者(留学生/技能实习生) 这两个在留资格也是开放比较早的一种,当时正是1986年日本放宽签证限制的大潮之中。由于这两种在留资格的申请条件非常简单,所以很快就成为了最受欢迎的在留资格之一。根据2015年的不完全统计,持这两个在留资格的外国人达到了总人数的七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