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需长居加拿大吗?
在 36 个月内住满 2 年,或
在 78 个月(6+10年)的连续期间内住满 73 个月;但以下情况可免于该居住要求:
- 在申请永久居留时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 因战争、内乱、政治拘留、自然灾害和类似事件而暂时离开加拿大;或
- 以难民的身份进入加拿大。
新移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加拿大永久定居:
• 拥有足够的储蓄以支持自己和他们的家人在加拿大的生活;以及
• 有符合要求的居住计划;
• 为符合条件的孩子购买儿童福利金(CCB)。 如果您没有为您的孩子支付足够的 CCB 费用,则孩子的永久居民身份可能会被撤销。
如果您的孩子在 6 岁及以下,每个孩子的最低 CCB 收入应为 $42,599/年*
如果在 6 岁或以上,每个孩子每年需要 $6,250 的收入
请注意:如果您是 18 岁以下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并且他们以难民的身份来到加拿大,则可能无需满足任何上述条件即可永久居住在加拿大。 但他们可能需要通过加拿大公民测试才能成为公民。
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希望成为永久居民的申请人——无论是作为经济类移民还是作为家庭类别的成员来到加拿大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旦您在加拿大获得了永久居留权,就可以申请公民身份。但是,某些人只有在满足了特定要求之后才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