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座右铭是什么?
1984年,在里根总统的提议下,美国人把“In God we trust”(上帝在我们中间)写到了联邦法典里;2001年起,美国所有的政府邮件上都印有这一口号,政府每年都要花掉近3亿美元用于这个口号的宣传。 但是美国信仰宗教的人并不比其他国家更多——根据Pew Research Center在2015年所做的调查,70%的美国信徒说他们信奉某一特定宗教,60%的人会去教堂做礼拜。相比之下,西欧大部分国家信仰宗教的人数要少得多,例如只有34%的法国人、28%的德国人和26%的英国人信教。澳洲也差不多,据英国BBC在2010年的报道,只有3%的澳洲人能被算作虔诚的宗教徒。 因此就有美国人觉得,既然澳洲人不信神,他们的座右铭肯定不是“信仰上帝”,而应该是“相信伟大人民的正义力量”(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或者“公平和正义存在于我们之中”(Equality and justice are among us)。
然而事实是,尽管有92%的澳洲人相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67%的人认为自己是宗教信徒,但他们的座右铭确实就是“信仰上帝”。1789年,当法国大革命的风吹向澳洲时,新南威尔士州(New South Wales)的一名议员建议用“自由,平等,博爱”作为国家的座右铭,但这个建议没有被采纳。1825年,当悉尼建立新的市政厅时,有人提议以“信仰上帝”来命名,因为“这是国家唯一正确的哲学观念……”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所以,“信仰上帝”就一直是澳洲的国铭。 而“In God We Trust”也不是美国的专属,也是美国的舶来品。这句话最初的意思是“我相信上帝,你相信吗?”,最早出自《圣经·创世纪》。后来人们用这个词组来表达“我对某种信念的忠实信仰”,比如美国国会通过的《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开篇第一句话就说: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自明的,即,所有的人生来平等,他们的生命由创世主授予并享有不可剥夺的权利……) 当然,不管是不是自己的文化产物,“信仰上帝”这句箴言对于任何一个信仰宗教的人来说都再正确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