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澳大利亚出生户口怎么办?
如果父母是中国人,孩子在澳洲出生是可以回国上户口的。 具体办法如下: 在澳洲出生的宝宝,可以在宝宝出生三个月之内回到中国落户,超过3个月则需做公证认证。
申请回国的证件有:宝宝的护照、澳洲移民局出具的国籍证明书、澳大利亚医院颁发的出生证明原件、父母任何一方的中国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于需要把宝宝在国外出生的证明文件翻译成中文并做公证,因此建议大家还是在回国前就办理好这些手续,不要耽误。 中国驻澳使领馆可以协助解决回国落户问题。但是要提醒的是,在拿到证书10个工作日内要办理。否则会过期。 如果父母双方都是中国国籍,在澳洲生育宝宝后,根据中国法律,孩子自然拥有中国国籍;如果孩子是随父申报国籍,那么他(她)就是中国公民,享有中国公民的一切权利,并且必须履行中国公民的义务。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子女入境定居后,须在子女入境后一个月内,到其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籍登记或者迁出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澳大利亚生宝宝不是每个妈妈都可以顺利归国给孩子落上户口的。有些情况下,宝宝因为存在出入境限制可能无法回国,例如: ① 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籍,且外籍一方已注销中国国籍或无中国国籍; ② 父母均为外国人,宝宝在中国出生。
新生儿落户政策有改变 ,7月1日之后出生的中国籍新生儿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 ,新生儿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部队干部和驻澳劳教、劳改、少管人员及常住人员(有“中国居留权”),在澳出生并取得澳国绿卡或外国护照的,新生儿可在我国内地落户,并取得中国国籍。上述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为广州户籍的,新生儿可随父或随母在广州落户。
上述新生儿于今年12月31日前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须于2007年7月1日前回国,并向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父母双方《出生医学证明》、《回国申报落户申请书》、《计划生育证明书》及《落户申请报告》,父母的户口证件,父母的《护照》和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国内翻译公司对国外医院《出生证明》的翻译件,回国使用的父母其中一方的《中国护照》(注明新生儿情况)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注明新生儿情况)等材料。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区、县(市)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分别审核后,呈报省公安厅审批。
上述新生儿于2008年1月1日之后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须于2008年1月1日前回国,并提供上述材料及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身份证明》、国外有关部门出具的《非定居证明》、《无外国居留权证明》和国内有权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