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香港签注可以办吗?
因为知乎有个傻叉禁止我评论,所以我只能另开问题。 先说一下背景,我是广东省公安厅签发港澳通行证的,今年四月去香港玩了一次,七月中再去的时候发现通行证到期被锁了。然后就是漫长的解锁过程,具体过程可以看我以前回答。 到了九月终于解除了。本以为可以开始办理签证往香港移民,但是——我的护照也到有效期了!!于是又开始了漫漫的换照之路…… 本来出入境管理局可以同时办理这两种证件,但是因为我在外省上班,而省内户口不在当前所在地是无法办理的(因为要采集指纹),因此每次都是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十月因为要到香港办理签证,于是提前二十天回到所在城市准备资料。 因为我之前有在公安内部网上做过材料,所以这次就方便很多,带上资料到大厅直接就可以复印(省去了排号等复印)。由于时间还早,所以就在外面随便找了个照相馆拍电子照片(其实早就应该拍好存电脑里面的),并把护照和身份证一起寄到香港让朋友帮忙办理。然而可能因为国庆放假的原因,所有工作都延迟,直到节后我才收到朋友的短信说护照和签证都办好了,让我自己去取。于是我又开始踏上漫漫讨债路…
首先找到上次给我办证的大姐,大姐已经记不得我把材料给她的事了,自然也没有留底照片,因此没法重新办理。但好在记得我的号码,于是帮我查询。幸好还记得,否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接着就到领取处,工作人员告诉我,因为我的通行证过期,而且是在省外过期,因此属于非法持有,要把情况报给公安部。 我一听,我去,这犯的可是大事了啊,于是赶紧解释是因为本省户籍才能在省外申请通行证延期,而外省是没有这个政策的,因此我的情况属于特殊。(我真是机智可爱)
然而聪明如我还是败给了现实,不管我怎么解释,对方就是不认可,一定要按流程汇报。我无奈只得写下保证书保证尽快回来自罚三拳,这才算了事。(唉,真想打自己几巴掌) 就这样,我不但白跑了趟腿,而且还搭上了自己的脸皮。希望以后各位要注意,如果非紧急情况就不要在省外使用了,不然真的可能要你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