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代购会被遣返吗?
先亮身份,本人系深圳边检总站关员一枚。 首先明确一点,任何代购买卖行为都有一定的风险,对于买家来说可能只是损失了购买的商品,而对于卖家则很可能面临被遣返、坐牢等更为严重的后果。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走私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一)未经海关许可并未办理有关手续,将外汇汇出境外;(二)未经海关许可并未办理有关手续,携带、运输毒品进出口;(三)未经海关许可并未办理有关手续,非法携带、运输禁用物品进出境;(四)未经海关许可并未办理有关手续,使用虚假的报关文件申报进口或出口货物;(五)利用伪造、变造的单证或者其代理人的名义签发的证件,骗取出口退税,情节严重。
因此结合题主所从事的代购业务来看,主要涉及的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两种罪名。 如果买卖双方事先并无合谋、且卖家并不知情买方是以走私的手段逃避出入境检验检疫及海关检查的话,那么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卖家一般只承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责任。但这种情况下买方的利益并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如果双方事前通谋的话,那么根据《刑法》第317条的规定,买方与卖家就构成了共同犯罪,应当对实施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承担共同的法律责任。
除了上述两种常见的走私犯罪外,根据《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下列行为也属于走私行为: (六)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办理了有关手续,私自开拆、调换、损毁海关依法开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的; (七)不缴纳税款而且不办理有关手续的,收取或者支付货款,以及故意损害货物、货物的包装及相关单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