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承认双国籍吗?
根据新西兰法律,承认双国籍。根据《1977年的新西兰国籍法令》,任何人如果在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新西兰公民或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或者是出生时在新西兰连续居住满足一年的外籍人,都可以申请获得新西兰国籍。 新西兰基本权利与自由法案规定,双重或多重国籍的新西兰人应当予以公布。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的双国籍者,须在18岁时选择其一。如不选择,则视为自动丧失中国国籍。5月1日以后出生的双国籍者,不得同时持有中国国籍。
从2005年5月1日起,凡是年满18周岁拥有新西兰和与中国相似的双重国籍者,如果拒绝声明放弃其中一国国籍,则新西兰政府有权取消他的新西兰国籍。另外,在新西兰政府实行“禁止双重公民身份”新政后,从2005年5月1日零点起,所有出生于新西兰并且父母在出生时尚未拥有新西兰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新西兰永久居民,一旦成年,将必须选择放弃其中一国的国籍。在新政之前出生的双国籍者,可以自动选择放弃其中一国的国籍,但必须在2008年5月1日前提出放弃同一国籍申请,否则将自动丧失同时拥有中华民国和新西兰双重国籍的权利。
新政影响
此举目的是为了让加入新西兰国籍的公民更加愿意担负起更多对新西兰国民的义务。根据新西兰法律,新公民必须在25岁以下或者在养育子女,或者是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下,才能享有双重国籍。新公民必须在出生时的爸爸妈妈中,选择一位做为养育父母,而另一位则为生父母。
另外,新西兰政府的新规尚限定,任何符合新政规定并提出申请的新公民,其父母在新西兰以外出生或成长者,不适用该规定。也就是说在生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是在新西兰出生和成长者,新生国民可以双重国籍。
根据中国国际关系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员赵黎明分析,新财年纽等国都将加强对本国国民海外资产的清算和税收,同时强化对别国国民在本国财富转移的管制。他还表示,新财年各国还将在经济、政治、法律、安全、文化科技、教育、媒体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和本国居民一致。
放弃中国国籍后不能拥有新西兰国籍
但是,新西兰《奥克兰每日新闻》14日分析指出,欲弃中国国籍者若放弃后成为新西兰国籍,就不得再放弃新西兰国籍而重新获得中国国籍。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序言:“中国人的国籍不得剥夺。”,除非是加入外国国籍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又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籍贯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外国国籍,是加入该国国籍。而中国国籍系自动获取,且不行使退出权,可主动放弃,但是放弃后,将丧失具有中国籍贯的必要条件。因自动放弃中国国籍后,已取得新西兰国籍,那么即使放弃中国国籍,仍旧具有中国血统,因之也不符合重新成为中国人所必备的条件,即不具备中国国籍。
中国不承认双国籍
中国不承认双国籍。根据199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对于具有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双重国籍的人,外交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身份处理。
台湾人对双重国籍的看法
1981年9月1日,台湾颁布“国内公民外国国籍消除规定”,宣布凡取得外国国籍者,其台湾省之户籍即予视灭;但其子孙若有台湾省户籍者,仍为台湾人,但非国民。1985年10月25日,台湾经济部又宣布,根据前开规定,于国外取得外国国籍之台湾人不得在中国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因中国不承认双国籍,台湾人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在海外保护自己权利,如何从法律上保障自己的海外利益,就成了一个问题。
中国人在新承认双国籍
1994年12月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国籍公民取得外国国籍后废止中国公民称号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施行后,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的,不再为中国公民。根据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对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86号提案的答复:“当前,我国法律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如何确定其与中国政府的法律关系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国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和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依据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1条第2款:“中国公民因取得外国国籍而丧失中国国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即注销其常住户口。”虽然中国不在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因海外华人普遍仍将原国籍做为第一国籍,在政治立场及利益诉求上均仍保持着对中国政府的向心力,所以,中国政府在事实上却仍承认中国人的双重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