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资本是什么?
丰宇最佳答案
这个问题的答案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差不多——当然先有鸡,但是最初的那只鸡得慢慢找。 澳大利亚是个移民国家,1788年第一批英国殖民者登陆澳洲东海岸,开始开发这块广袤的土地。他们带来了欧洲文明,也带来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但是这些殖民者最初并没有给今天澳大利亚的公司带来什么资本,因为当时并不存在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公司。
直到19世纪初,澳大利亚才出现了合伙制企业(company),它们一般由私人投资组建,目的是为了从土地中获得回报并偿还贷款。这些合伙制企业的确引入了早期的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并在殖民地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这些合伙制企业并没有形成今天的股票市场,所以它们对澳大利亚经济的贡献主要是通过贷款和债券的形式体现出来的。我们可以说它们是资产阶级经济体系在澳大利亚的早期表现形式之一,但还不能称之为现代资本市场。 1851年,悉尼和墨尔本分别建立了证券交易所,开始交易股票和债券,这标志着现代证券市场在澳大利亚的诞生。
20世纪6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品市场在澳大利亚快速发展起来。特别是悉尼作为亚洲地区的航运枢纽,吸引了众多国际金融机构在此设立总部或办事处。如今,澳大利亚已经形成了完整而高效的金融市场体系,为投资者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
澳大利亚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发达程度在国际上非常有名。截止2006年底,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市值约为1.55万亿澳元(1澳元约合0.75美元),相当于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10%以上。此外,澳大利亚的公司、金融机构和房主还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了3540亿澳元的证券,使其管理证券的市值总规模达到1.9万亿澳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39%左右。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主席皮特·基尔斯韦特在谈到澳大利亚资本市场为何如此发达时说,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拥有一个有效的法律框架,以确保对投资者的保护,并为证券市场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
基尔斯韦特表示,澳大利亚的投资者保护条例可以追溯到1901年澳大利亚统一的同一年。在一百多年的资本市场发展中,投资者保护条例不断完善和增强,逐渐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其中包括1974年通过的《公司法案》、1977年开始生效的《贸易规则法案》、1999年通过的《企业法案》、2001年生效的《公司犯罪条例》、2002年通过的《产品披露条例》和《市场操纵条例》等。
以《企业法案》为例,该法案取代了《公司法案》中许多过时的管制内容,使之适应澳大利亚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同时继续强调投资者保护和信息披露。
澳大利亚政府在2001年颁布和实施《公司犯罪条例》及《市场操纵条例》主要是针对投资者保护中的实际需求。此前,许多投资者在受到欺骗后往往因证据不足而使骗子公司和其员工不受法律追究。《公司犯罪条例》加强了对法人组织犯罪行为的监督。《市场操纵条例》针对澳大利亚证券市场的非法行为制订了更细更严格的规定。
由于有完善的法律保护,澳大利亚投资者和融资者对其权益得到适当保护非常有信心。根据澳大利亚2003年对本国投资者和企业所进行的一次专门调查,94%的投资者表示其权益得到适当保护,97%的企业表示其对澳大利亚市场具有信心。
在完善的法律框架内,澳大利亚资本市场形成市场导向型管理和多头并举的监督体制。澳大利亚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与政府财政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和澳大利亚银行、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各自负责一部分监管工作,相互之间密切合作,对澳大利亚资本市场实施全方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