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印花税在什么时候缴纳?
根据《公司(修改)法例》第393(1A)款的规定,任何法人团体在新交所上市的,须就其全部已发行的股份缴纳印花税。法团于开始进行营业的第一年,或重新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注册为一个新交所上市公司的第一年,及其后的每个续年度,均须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在法团根据第393(1A)款被视为一名新交所上市公司之后,法团的每一原有股份及每一新股份均视同分派了相应的新股份,而法团亦须就每只股票面值(包括转换价值)的0.2%缴纳印花税。
若以国内A股上市公司作为比较的话,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纳斯达克上市的股票不用缴纳印花税。
如果公司以股票方式奖励职员,要交印花税吗?
在一般情况下,股东持有同类股票,无论股份数有多少,持股时间长短,均应就其应获得股份所得,向税务局交纳税金。但若该批股票是由公司支付对价取得,而公司又并未为此承担任何债务,则该批股票无需交税。至于应纳金额,应依该股票获分配利益之收入,依25%的法定税率,减去该股票合法所得,计算出权益交割日之前的股本溢价后,再扣除该公司前三个年度的平均息税后净利(如该批股票为赠送的,则实际支付对价高于股票面值为限)。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以股票奖励职员的情形,均以该股票市场公开成交价与授予职员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作为计税依据,就其差额,向税务局缴纳印花税。若股票奖励合同中,规定了奖励股票的回购条件,该条件为:当被奖励的职工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为公司服务时,公司有权以该职工持有奖励股票的数量为准,以该职工授受奖励股票当天的收盘价从该职工处回购,那么,该职工在退休时取得股票,免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公司对该部分已缴过税的股票进行回购,则该部分股票缴纳的税款可以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