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offer谈薪资吗?
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外知名大学向国内学生提供各种各样的奖学金。然而,在这些奖学金的发放过程中,出于竞争的考虑,很多高校和研究生招生单位往往在对申请者进行评审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偏袒拥有奖学金的学生。这种不平衡的心理可以理解,但对于那些已经付出了更多努力才拿到奖学金的贫困学生来说,却无疑是不公平的。
事实上,奖学金评审当中出现的这些不公平现象,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薪金谈判上也没有少出现过。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应届毕业生时,往往更偏爱那些已取得意向工作的学生,并有意无意地降低优秀学生的标准。这种就业取向上的不公平心理,不仅扰乱了应届毕业生的选聘秩序,侵害了学生的正当权益,严重的话,还有可能使学生产生心理疾病。
心理学专家认为,人的心理是有发展空间的。由于客观原因,人的心理发展方向有时并不完美、也不成熟,一些思想观念还有待矫正和升华。企业不应该以意愿招聘在先的这一不合理标准来界定新员工的素质,国家也应该考虑出台相关的法律,对一些企业实行强制性的招工培训和就业指导。
由于大学生还带有很强的学生色彩,与社会还具有一定的隔离性,他们在就业过程中所能具备的自主能力还很有限。这就需要学校和有关部门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为我们的学生创造更多的公平条件,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