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如果在签证前到期怎么办?
首先,楼上的几位没有看清题目就回答了! 其次,我来谈一下我的想法: 第一,你说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逻辑问题,也就是说题主的假设是不成立的;第二,如果题主说的是真的,那么银行和移民局都是错的! 第三,我猜想你这个同学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问题是因为他对移民法不熟悉造成的,所以建议让他去看一下移民法的有关条文,然后对照条文看看是不是这样子的。 第四,以我个人浅薄的看法(法律方面),我认为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
1.从移民局的角度来看,移民局在批准学生毕业后工作许可申请的时候是以学校提供的I20表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批案的。I-20表格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有一栏是填写学生本人银行存款情况的,而此处的资金证明指的是学生本人必须有一定的存资于美国的银行账户中。由于学生已经毕业并且签证也早已过期,因此不可能再提供新的银行流水单给学校以便让学校更新其I-20表中的该部分内容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只要学校的I-20表中没有改变该内容,移民局就不会再重新进行核查。
2.从银行角度分析,既然学生的签证已过期,而银行又不是以学生的身份与其发生业务往来,而是以第三方的形式与学生发生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就不可能为学生开具资金来源证明的。因为无论怎么样解释,这笔资金的来源都只能说是该学生的家庭收入或赠与之类的,而这与移民法的要求相差甚远。 所以银行是绝对不会为这种资金打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