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退休金怎么拿?
在加拿大的社会保险体系中,退休制度相对独立,与就业保险(EI)、疾病补偿等都不是同一个系统,并且有特定的立法来保障实施。 每个在加拿大定居并工作满10年的人民都具有领取退休金的资格。根据立法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法定退休年龄前60天提出申请,否则要等到下一个财政年度始才能生效。
符合下列全部申请条件者,方可领取退休金: 1.申请人在退休后,年满18岁; 2.申请人已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且这10年中在加拿大连续居住的年限不少于5年; 3.申请人是合法移民或持有效工签; 4.申请人年龄在65岁以下,或者符合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并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60天提出申请。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不能领取退休金:
1.申请人不符合移民法的居住要求;
2. 申请人不是作为劳工移民的;
3. 在计算申领退休金所需要的居住年限时,申请人已经在国外居住满两年,且没有以合法身份返回加拿大的记录;
4. 因犯罪而被撤销移民签证、工作许可或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人以及被判处监禁以上的罪犯,即使满足其他所有条件也无法领到退休金。 但对于部分因刑事犯罪而被取消移民资格的申请者,其被没收的临时居民签证有可能得到恢复,由此可以重新获得工作并继续缴纳社会福利金和税,直至达到领取退休金的资格线。不过,此类申请非常复杂,成功率低,需要专业法律人员的帮助。
若申请人的子女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在您到达退休年龄前为您递交了申请,您也可能会提前获得国家提供的养老保障。 但是,如果您的子女没有按时为您提供经济援助,或是所提供的生活费低于政府指定的最低生活水平线,则申请将被拒绝。另外,如果有子女为父母提交旅游签证申请,企图通过短期居留的方式换取父母的养老金的话,一旦被发现,双方都会受到惩罚——子女会被罚以高额利息,父母则要退还已领的养老金,同时可能被加刑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