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双认证是什么?
双认证,是指公证处把公证文书送到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进行加注,然后由领事司送回公证处,公证处再出具认证书。 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正本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如夫妻一同办理,则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正本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
4.房产证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原件留存银行公章);直接到使馆办理者,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继承人在国外的,应提交国外医院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正本,并经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确认
7.被继承人是中国公民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8.有遗嘱的,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遗嘱原件,并附经该公证机构确认的相关复印件
9.无遗嘱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正本(涉及财产分割部分的裁定书),并经法院核实无误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10.所有证件类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证件类资料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明
②婚姻关系证明
③被继承人身份证明
④房屋权属证明
⑤遗嘱(如有)
⑥判决书(如有)
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为境外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准备的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