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签证可以工作吗?
J-1 签证是针对外国人来美国参加短期学术项目的非移民类签证,而以学习为主,不允许全职工作的(除非有专门豁免)。 如果要申请J-1签证的话,需要先得到一个美国政府的授权机构发出的批准信(DS-2019)才能去申请签证. 这个机构一般是学校或培训机构等教育单位,也有可能是一些研究项目或是社会活动组织等等. 而这种机构一般也是由美国国务院的授权机构来颁发的许可资格, 比如美国国务院文化教育署 (EACES), 全美各主要城市的都有;又或者是美国政府教育部下的机构;或者是由各个州政府的教育部门等等... J-1签证是禁止申请人以任何方式获得经济报酬,包括学费、工资和津贴,所以不能在美国从事任何全时的工作. 但如果是一些研究性质的J-1,可以在持有有效签证的情况下进行有限期的研究工作,但也需要事先得到批准. 在J-1签证持有人离境后两年之内不得再次以同样的原因入境美国. 所以如果是为了来美国赚钱的人,这个签证就不适合了. 因为美国政府不认为这些所谓的"商业行为"是一种真正的学习过程,会怀疑其动机性. 以商业目的来的J-1签证申请也会被拒绝.
不过对于某些类型的J-1签证是可以允许一定时间全职工作的,例如政府机构或是一些由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的奖学金获得者,这类的J-1签证也叫做Exchange Visitor Program. 像这类的学生在上学的同时可以参与学校的科研工作并在学校里找份工作(full time)来赚取生活费用,同时他们也可以自己去找一些跟专业相关的有偿实习机会,因为这些都是被认可的J-1活动形式之一.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这样的J-1签证者虽然是在上学期间可以找到一份工作,但在毕业后仍然是需要回到原籍国的. 另外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案例就是美国的J-1签证允许持有人在入境的时候选择是否要在移民局官员面前宣誓遵守上述的各项条件。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所有非移民类的签证都要求持证人在进入美国后向移民局官员声明其来美的目的是为了遵守美国法律并且符合美国国务院所颁布的各类规章制度以及签证类别的要求,而在J-1签证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在入境时要这么做。但是由于在J-1 签证条款中的各项规定并没有涉及到违反后会被处以何种刑罚及处罚力度如何,所以也没有办法强制让持证人必须做出此项保证。因此根据《美国法典》第8 章第1752A 的定义,只要持证人在做出这项声明的当时是无意或无能力做出违背承诺的举动并没恶意欺骗移民局的行为,那么就算之后他违反了其中的某项规定也不必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项法规也被称之为“J-1宣誓”,而且这项宣誓并不是只有J-1才需要做的哦!除了J-1外还有其他的许多不同种类的非移民签证类型, 如F,M, H-1B, O-1 等等也都需要在来到美国后的第一趟入境登记卡填写表 I-94 时要做出这一项相同的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