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王去加拿大要签证么?
1982年加拿大宪法条例通过,正式将《英王特权法》写入宪法; 1982年之后,女王作为加拿大国家元首的权力完全由加拿大议会通过的法律所限定(之前是《英王特权法》的有限限制); 而议会立法确定国王/女王来加不需要签证,就表明了这一点——因为议会可以立法免除任何人的入境限制,包括国王/女王在内。
而关于“加方认为女王为加拿大国民”的说法更是站不住脚! 首先,这个说法本身就很外行——“认为XX是哪个国家的公民”这种话基本只可能用于国籍而言。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概念都跟国籍没有直接联系(比如日本天皇无国籍,但他是日本国即大日本的象征)。而国家元首的概念更加宽泛,可以是整个国家(如我国的国家元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也可以是国家的象征(例如美国的总统不是国家元首,而是国家元首和国家领导人的合称)。因此所谓的“加方认为女王为加拿大国民”其实根本就是外行了。
其次,以女王作为加拿大象征的这一事实,本身就体现了她在加拿大的公民身份——否则又何必多此一举呢?要知道,在其他国家间建立象征性联系的事情可太常见了,比如说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和时任俄罗斯总统叶利钦都是德克萨斯州参议员,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在各自卸任后获得了对方国家的公民身份。所以“证明她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这说法就更加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