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艺术与设计是什么?
先摆结论,我个人认为的创意艺术与设计,可以理解为“有创意的设计”或是“由设计而产生的创意”。其中包含艺术设计(Art Design)、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和设计学(Design Studies)三个子学科。虽然子学科不同,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起源——人。换句话说,创意艺术与设计是关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及人对世界的认知的学科。
创意艺术与设计研究的对象是人,那么人到底是什么呢?在《人的模式》中卡尔·荣格给出的人的定义是“一个不断寻求完整自我和持续成长的个体”。这个定义强调了人的内在性、动态性和成长性。 因此我认为的人具有三层含义:
1.每一个个体都是与众不同的,就像世界上不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
2.每一个个体都是在一生的时间轴上不断成长着的,犹如大树一样从幼苗长成参天大树;
3.每一个人都是由内到外整体性的存在。
世界是基于人的存在的,没有人的世界如同沙漠一般寂寥。相反的,如果没有世界,人就没有了依托。正如《圣经·创世纪》里说的 “上帝创造了人,又在人的额头镌刻了智慧的印记 (God created man in his own image, with intelligence inscribed on the forehead)” 无论是创意还是艺术或者是设计,都是为了实现人类价值最大化,即让人成为完善的有创造力的存在而做出的努力。